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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个食品抽检工作规范市级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作者: 来源: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  添加时间:2020/04/29

    4月22日,舟山市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评审会在市局召开。该标准是全省首个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市级地方标准。会议邀请了省局食品抽检处处长祝永飞、省食药检院副院长陈碧莲和全国水产标准委、市食药检院、市质检院等相关专家参加,市局陈皑副局长及相关业务处室和各县分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新一轮的机构改革,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增设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内设机构。但在运行过程中发现,食品抽检处置程序和内部管理规范亟需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因此,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组织制订了市级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

    评审会上,参会人员听取了标准制订小组关于标准的编制背景和目的、标准征求意见的处理等情况汇报。与会专家通过对标准文本逐条进行详细审查、质询和讨论,认为该标准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为准绳,贴近实际,全程覆盖,精准施策,能够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促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预警和识别能力,建立健全我市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大抽检平台等工作夯实了基础。下一步,标准制订小组将根据本次评审会意见,尽快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完成批准发布。

    省局祝永飞处长最后指出,舟山市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是省内首个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的地方标准,在全国也属于领先。同时他对标准完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规范性。标准要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制定,各条款要有章可依、有法可循。二是全面性。标准要贯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工作全过程,具有工作流程全覆盖的指导意义。三是操作性。标准要根据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际情况,充分听取承检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让标准不仅是工作规范更是实操手册。四是引领性。标准要充分发挥指向标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建立健全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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