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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工作指南》国家标准立项
作者: 来源: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添加时间:2020/01/10

    12月27日,以武义县人民政府为第一起草单位、我院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的国家标准《村务监督工作指南》正式立项(立项号20194476-T-424)。该标准是村务监督领域首个国家标准。

    2004年,武义县后陈村建立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成为农村民主管理的创新之举,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多次批示。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逐渐成熟并进一步完善,先后被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2013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2017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村务监督由一项草根“治村之计”上升为“治国之策”。

    2019年,我省基于武义村务监督“后陈经验”十多年的规范性运行经验,提炼总结,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村务监督工作规范》(DB33/T 2210-2019),将“后陈经验”以标准的形式向全省复制推广。国家标准《村务监督工作指南》是在浙江省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凝练,从监督体系、监督形式、监督内容与要求、监督结果反馈与应用四个领域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提出具体操作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可操作的村务监督工作模式,为全国各地区开展村务监督工作提供示范和借鉴。

    标准的制定将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提供科学指导,对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浙江省十四届六中全会“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起草小组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领域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标准顺利制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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