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标准 标准修改单 即将作废标准 即将实施标准
国内标准检索 国外标准检索 专业检索
最新图书 推荐图书
预警快讯 TBT通报 SPS通报
REACH法规专题 ROHS指令 能效专题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WEEE指令
标准公告 标准公示 制修订计划 特别推荐
关于我们 购物车 我的帐户 标准基础服务平台
   
QQ在线咨询
首 页>>行业动态>>正文
山西:民营企业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可获补助500万元
作者: 来源: 中国标准化  添加时间:2019/03/20

    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承担省级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近日,山西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清单中明确,山西将以建设国家标准化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真金白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以标准化引领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2018年11月24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旨在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去年12月21日,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就落实相关举措进行安排部署。今年2月20日,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清单,逐级逐岗分解细化,逐条逐项明确工作措施。

    就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任务清单明确提出要加快制定山西省首批次创新产品认定标准,对主导制定新标准以及承担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视情况分别给予100、50、20、10、10万元经费补助。

    对承担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承担省级标准创新基地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成为本行业企业领跑者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成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补助不超过10万元;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补助不超过8万元;承担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

    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视情况分别给予不超过100、50万元经费补助。


『 打印 | 关闭 | 顶部 』
国家标准查询网   
关于我们  |  服务协议  |  免责声明  |  售后服务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嘉兴市标准化促进中心  技术支持: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  备案:浙ICP备16023589号-5